教與學

護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課程(合辦)

課程名稱

護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課程

研究方向

臨床護理(老年慢病護理)

政府公佈批示

第118/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

開辦機構

中山大學

合作機構

澳門鏡湖護理學院

修讀年期

三年兼讀制(上限5年)

學分要求

31(含學位論文)

授課語言

中文

 

課程目標(培養方案)
中山大學護理學院與澳門鏡湖護理學院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合作,培養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,熱愛護理專業,願為護理事業而貢獻,直接參與臨床護理實踐的高層次、應用型、專科型護理人才。  *
     *註﹕本課程並非為取得註冊護士以及專科護士專業資格認證而開設。

 

學習計劃

學年

修讀科目

學分

修課類別

1

基礎英語

5

必修

高級健康評估

2

必修

藥物治療學

2

必修

病理生理學

2

必修

護理研究與循證護理

2

必修

實用臨床流行病學設計與統計分析

4

必修

醫學文獻檢索

2

必修

學術活動*

1

必修

2

學術規範

1

必修

社會發展與區域合作

2

必修

老年慢病管理

4

必修

臨床實習**

4

必修

3

學位論文(畢業報告)

必修

合計 

    31

*跨學年科目(第一至第三學年)。
     **跨學年科目(第二至第三學年)。

 

學習方法
採用非全日制學習方式,利用星期六、日(半天、全天或晚上)授課

 

上課地點
澳門鏡湖護理學院

 

學位授予

完成相應課程並取得規定學分、臨床實習考核合格、通過學位論文答辯者,經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,
授予護理碩士專業學位。

 

學費
每學年人民幣30,000元,3年合共人民幣90,000元。

 

報考條件

 1. 報考者必須為澳門永久性居民並持有"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"(俗稱"回鄉證");

 2. 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者須具有與內地(祖國大陸)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,且本科所學
   專業為護理學專業;如果擁有其他專業本科學歷者,其大專必須為護理專業,同時為在職護士;

 3. 必須為本澳在職護士。

 

注冊安排
通過入學考試,並獲得錄取者,分別需要在中山大學及澳門鏡湖護理學院辦理相關註冊手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