規章制度

一.  借書冊數按讀者類別劃分如下表所示

  1.  本學院教職員工及學生借閱規則

讀者類別 

可借書 / 
多媒體資料數量 * 

可借書 / 
多媒體資料日數 

可續借次數 

過期罰款 

 高等教育證書/文憑課程學生

5 本

14 / 14 天

1 次

2 元 / 天

 學士學位課程學生

10 本

14 / 14 天

1 次

2 元 / 天

 學位後證書/文憑課程學生

10 本

14 / 14 天

1 次

2 元 / 天

 碩士課程學生

12 本

28 / 28 天

1 次

2元 / 天

 全職教學人員

35 本

30 / 14 天

5 次

 普通職員

3 本

14 / 14 天

1 次

 學位課程校外老師

5 本

30 / 14 天

1 次

 臨床帶教老師

3 本

14 / 14 天

1 次

 進修部兼職老師

3 本

30 / 14 天

1 次

  * 包括澳門高校圖書館聯盟團體借書證 

  2.  校外讀者借閱規則及收費表

讀者類別

年費 

借書限額 

可續借次數 

借書期限 

館內閱讀 

附加規限 

過期罰款 

 鏡湖醫院職工

100 元

2 本

1 次

14 天

2 元 / 天

 校友

100 元

2 本

1 次

14 天

2 元 / 天

 學院退休員工

免費

2 本

1 次 

14天

2 元 / 天

 學院顧問

免費

2 本

1 次 

14天

 —

 校外進修部健康證書課程的結業生

100 元

2 本

1 次

14 天

申請時須交
按金300元

2 元 / 天

 其他醫療照顧機構護士

300 元

2 本

1 次

14 天

申請時須交
按金300元

2 元 / 天


二.  辦理借書手續

  須出示學生證、圖書證或身份證;


三.  借閱期限

  讀者借出書本每次的時限請按上表規定;


四.  續借

  可在到期前親臨圖書館或通過網上圖書館系統、電話、電郵辦理續期手續,可續借次數按上表規定(1及2);


五.  不外借資料

  期刊、字典、論文資料、百科全書、統計資料、報紙及大部份多媒體館藏等;


六.  多媒體館藏

  大部份多媒體館藏讀者只能在圖書館使用 ( 教師因教學需要除外 ),隨書附送光碟及部分學習英語及電影的多媒體館藏可外借;


七.  借書及還書服務

1.  

學生需要親自到圖書館借書; 教職員可通過電郵告知圖書館館員所需借閱書籍的名稱,書籍經登記後,便可通過後勤支援科的傳遞服務傳送到手中,這項服務每天一次。

2.

教職員及學生除親自往圖書館還書外,亦可將要還的書籍投放在圖書館的還書箱內。


八.  逾期及罰款處理

1.  

讀者應依時還書,所借書籍逾期超過1個月之讀者,其借書資格會被凍結,書籍並可按失書籍處理, 借書資格直到歸還逾期書籍或繳清失書賠款才會恢復;

2.

逾期罰款按上表計算,每本上限為MOP$60。讀者須在1個月內繳清所有逾期款項,否則其借書資格會被凍結,直到歸還所欠款項。


九.  遺失或毀壞

  如遺失或毀壞借出的物品 (包括書籍、VCD 、DVD 、錄影帶、錄音帶、手提電腦等),應盡快通知圖書館館員,讀者須按物品的原價賠償,隨書附送的光碟則以書籍原價的50%計算,沒有訂價的書籍或印刷品,以每頁以MOP$1計算,此外,每項物品還須付行政費MOP$100。


十.  學生薦購圖書服務

  1.  推薦書籍只限於與學院提供課程相關的書籍;

  2.  只可推薦本館沒有的書籍;

  3.  學生透過首頁的「圖書館服務平台」內的「線上圖書推薦」,填好表格資料後便可提交;

  4.  圖書館管理員會把收集到的推薦書表校交給相關老師審核;

  5.   圖書館管理員會通知推薦者老師審核結果;

  6.  落實訂購的推薦書籍到館後,圖書館管理員會通知推薦者。
 

十一.  館內閱讀規則

   1.  須保持安靜,不得高聲談話,並且減低手機的鈴聱,以免影響他人;

   2.  須保持整齊清潔,允許輕飲食,但可飲用有蓋樽裝水;

   3.  閱讀完的書籍、期刊、報紙、多媒體資料須放在圖書車上;

   4.  不可隨意移動桌椅,離開前把椅子放回原位;

   5.  不可塗污及破壞書籍;

   6.  完成借書手續後方可離去。
 

十二配合盤點工作

   在清點藏書工作時,所有外借書籍應依圖書館規定之期限內歸還,在清點藏書期間將關閉圖書館,並停止借書服務;
 

十三圖書館內的電腦及電器設備

   1.  讀者應愛護圖書館的電腦(包括手提電腦)及電器設備;

   2.  禁止在圖書館電腦(包括手提電腦)內安裝軟件;

   3.  禁止利用圖書館的電腦(包括手提電腦)及無線網絡,在網上發表不負責的言論及從事非法活動;

   4.  需要使用文獻檢索或圖書館線上檢索系統的讀者,可優先使用在網上資料檢索區的電腦;

   5.  使用圖書館的影印及掃瞄設備時,必須遵守本澳的著作權法,違規者須承擔由侵犯著作權法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。
 

十四遺失圖書證 / 學生證

   讀者應即時通知圖書館館員,因遺失或大意而被他人盜用,所造成的損失由讀者負責;
 

十五取消 / 補領圖書證

   1.  學生須於離校或退學前退還所有借出之書籍及繳付所有罰款,否則圖書館將會轉交有關部門處理;

   2.  校外讀者不續過期圖書證時,應於圖書證過期10天內歸還所有借出之物品及清還欠款,否則本館有權在保証金內扣減;

   3.  校外讀者補領圖書證的費用為MOP$20,並需繳付行政費MOP$100。

 

十六.  圖書館研討室使用規則

   1.  圖書館設有10間研討室,學生應按實際使用人數,合理選擇適的研討室需要進行預約及使用, 

   3.  預約時間以二星期內為限。學生可到圖書館網站或親臨研討室進行自助預約,或到流通櫃檯預約或登記使用;

   4.  每次預約以1小時為限,如需使用超過1小時,請再次進行預約,每位學生限連續預約3小時。

   5.  使用完研討室後,如果沒有其他人預約或使用,可到再次登記繼續使用;

   6.  預約時段不可交換或轉讓;

   7.  圖書館如有特別的需要,有權取消預約,並會通知預約的學生;

   8.  預約者逾時15分鐘還未出現,其使用權會被取消,其他學生可預約或使用該時段;

   9.  使用者在其預約時段內不可閒置研討室超過15分鐘,否則其使用權會被取消,其他學生可登記使用該時段;

   10.  使用研討室時應避免大聲喧嘩,以免影響其他的使用者,屢勸不聽者,圖書館館員有權要求該組同學離開;

   11.  研討室內嚴禁飲食,但可飲用帶蓋樽裝水;

   12.  請小心看管私人物品,如有遺失或損壞,本館恕不負責;

   13.  離開前,同學需將桌面收拾乾淨,桌椅排列整齊,關掉空調,熄燈。
 

十七.  手提電腦借用規則

   1.  圖書館有6部手提電腦可供本院學生借用;

   2.  手提電腦可在圖書館流通櫃檯登記借用,當天需交回流通櫃檯 ; 若當天未能交回,需交罰款每天MOP$50 ;

   3.  交還手提電腦前, 需把儲存在電腦的文件刪除 ;

   4.  若遺失手提電腦,需按手提電腦及其附有的軟件的原價賠償,並需繳交行政費MOP$100。
 

十八.  儲物櫃使用規則

   1.  圖書館內設有8個儲物櫃可供使用;

   2.  使用原則為先到先得;

   3.  儲物櫃的鑰匙可在圖書館流通櫃檯登記借用,當天需交回流通處;若當天未能交回,需交罰款每天MOP$5;

   4.  若遺失鑰匙,需繳交換鎖費用及行政費MOP$100。
 

十九.  預約數據庫培訓服務

   學生人數達5人或以上,學生可以到圖書館網站的「圖書館服務平台」或電郵圖書館預約指定數據庫培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