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 借書冊數按讀者類別劃分如下表所示
1. 本學院教職員工及學生借閱規則
讀者類別 |
可借書 / |
可借書 / |
可續借次數 |
過期罰款 |
高等教育證書/文憑課程學生 |
5 本 |
14 / 14 天 |
1 次 |
2 元 / 天 |
學士學位課程學生 |
10 本 |
14 / 14 天 |
1 次 |
2 元 / 天 |
學位後證書/文憑課程學生 |
10 本 |
14 / 14 天 |
1 次 |
2 元 / 天 |
碩士課程學生 |
12 本 |
28 / 28 天 |
1 次 |
2元 / 天 |
全職教學人員 |
35 本 |
30 / 14 天 |
5 次 |
- |
普通職員 |
3 本 |
14 / 14 天 |
1 次 |
- |
學位課程校外老師 |
5 本 |
30 / 14 天 |
1 次 |
- |
臨床帶教老師 |
3 本 |
14 / 14 天 |
1 次 |
- |
進修部兼職老師 |
3 本 |
30 / 14 天 |
1 次 |
- |
* 包括澳門高校圖書館聯盟團體借書證
2. 校外讀者借閱規則及收費表
讀者類別 |
年費 |
借書限額 |
可續借次數 |
借書期限 |
館內閱讀 |
附加規限 |
過期罰款 |
鏡湖醫院職工 |
100 元 |
2 本 |
1 次 |
14 天 |
✓ |
— |
2 元 / 天 |
校友 |
100 元 |
2 本 |
1 次 |
14 天 |
✓ |
— |
2 元 / 天 |
學院退休員工 |
免費 |
2 本 |
1 次 |
14天 |
✓ |
— |
2 元 / 天 |
學院顧問 |
免費 |
2 本 |
1 次 |
14天 |
✓ |
— |
— |
校外進修部健康證書課程的結業生 |
100 元 |
2 本 |
1 次 |
14 天 |
✓ |
申請時須交 |
2 元 / 天 |
其他醫療照顧機構護士 |
300 元 |
2 本 |
1 次 |
14 天 |
✓ |
申請時須交 |
2 元 / 天 |
二. 辦理借書手續
須出示學生證、圖書證或身份證;
三. 借閱期限
讀者借出書本每次的時限請按上表規定;
四. 續借
可在到期前親臨圖書館或通過網上圖書館系統、電話、電郵辦理續期手續,可續借次數按上表規定(1及2);
五. 不外借資料
期刊、字典、論文資料、百科全書、統計資料、報紙及大部份多媒體館藏等;
六. 多媒體館藏
大部份多媒體館藏讀者只能在圖書館使用 ( 教師因教學需要除外 ),隨書附送光碟及部分學習英語及電影的多媒體館藏可外借;
七. 借書及還書服務
1. |
學生需要親自到圖書館借書; 教職員可通過電郵告知圖書館館員所需借閱書籍的名稱,書籍經登記後,便可通過後勤支援科的傳遞服務傳送到手中,這項服務每天一次。 |
|
2. |
教職員及學生除親自往圖書館還書外,亦可將要還的書籍投放在圖書館的還書箱內。 |
八. 逾期及罰款處理
1. |
讀者應依時還書,所借書籍逾期超過1個月之讀者,其借書資格會被凍結,書籍並可按失書籍處理, 借書資格直到歸還逾期書籍或繳清失書賠款才會恢復; |
2. |
逾期罰款按上表計算,每本上限為MOP$60。讀者須在1個月內繳清所有逾期款項,否則其借書資格會被凍結,直到歸還所欠款項。 |
九. 遺失或毀壞
如遺失或毀壞借出的物品 (包括書籍、VCD 、DVD 、錄影帶、錄音帶、手提電腦等),應盡快通知圖書館館員,讀者須按物品的原價賠償,隨書附送的光碟則以書籍原價的50%計算,沒有訂價的書籍或印刷品,以每頁以MOP$1計算,此外,每項物品還須付行政費MOP$100。 |
十. 學生薦購圖書服務
1. 推薦書籍只限於與學院提供課程相關的書籍;
2. 只可推薦本館沒有的書籍;
3. 學生透過首頁的「圖書館服務平台」內的「線上圖書推薦」,填好表格資料後便可提交;
4. 圖書館管理員會把收集到的推薦書表校交給相關老師審核;
5. 圖書館管理員會通知推薦者老師審核結果;
6. 落實訂購的推薦書籍到館後,圖書館管理員會通知推薦者。
十一. 館內閱讀規則
1. 須保持安靜,不得高聲談話,並且減低手機的鈴聱,以免影響他人;
2. 須保持整齊清潔,允許輕飲食,但可飲用有蓋樽裝水;
3. 閱讀完的書籍、期刊、報紙、多媒體資料須放在圖書車上;
4. 不可隨意移動桌椅,離開前把椅子放回原位;
5. 不可塗污及破壞書籍;
6. 完成借書手續後方可離去。
十二. 配合盤點工作
在清點藏書工作時,所有外借書籍應依圖書館規定之期限內歸還,在清點藏書期間將關閉圖書館,並停止借書服務;
十三. 圖書館內的電腦及電器設備
1. 讀者應愛護圖書館的電腦(包括手提電腦)及電器設備;
2. 禁止在圖書館電腦(包括手提電腦)內安裝軟件;
3. 禁止利用圖書館的電腦(包括手提電腦)及無線網絡,在網上發表不負責的言論及從事非法活動;
4. 需要使用文獻檢索或圖書館線上檢索系統的讀者,可優先使用在網上資料檢索區的電腦;
5. 使用圖書館的影印及掃瞄設備時,必須遵守本澳的著作權法,違規者須承擔由侵犯著作權法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。
十四. 遺失圖書證 / 學生證
讀者應即時通知圖書館館員,因遺失或大意而被他人盜用,所造成的損失由讀者負責;
十五. 取消 / 補領圖書證
1. 學生須於離校或退學前退還所有借出之書籍及繳付所有罰款,否則圖書館將會轉交有關部門處理;
2. 校外讀者不續過期圖書證時,應於圖書證過期10天內歸還所有借出之物品及清還欠款,否則本館有權在保証金內扣減;
3. 校外讀者補領圖書證的費用為MOP$20,並需繳付行政費MOP$100。
十六. 圖書館研討室使用規則
1. 圖書館設有10間研討室,學生應按實際使用人數,合理選擇適的研討室需要進行預約及使用,
3. 預約時間以二星期內為限。學生可到圖書館網站或親臨研討室進行自助預約,或到流通櫃檯預約或登記使用;
4. 每次預約以1小時為限,如需使用超過1小時,請再次進行預約,每位學生限連續預約3小時。
5. 使用完研討室後,如果沒有其他人預約或使用,可到再次登記繼續使用;
6. 預約時段不可交換或轉讓;
7. 圖書館如有特別的需要,有權取消預約,並會通知預約的學生;
8. 預約者逾時15分鐘還未出現,其使用權會被取消,其他學生可預約或使用該時段;
9. 使用者在其預約時段內不可閒置研討室超過15分鐘,否則其使用權會被取消,其他學生可登記使用該時段;
10. 使用研討室時應避免大聲喧嘩,以免影響其他的使用者,屢勸不聽者,圖書館館員有權要求該組同學離開;
11. 研討室內嚴禁飲食,但可飲用帶蓋樽裝水;
12. 請小心看管私人物品,如有遺失或損壞,本館恕不負責;
13. 離開前,同學需將桌面收拾乾淨,桌椅排列整齊,關掉空調,熄燈。
十七. 手提電腦借用規則
1. 圖書館有6部手提電腦可供本院學生借用;
2. 手提電腦可在圖書館流通櫃檯登記借用,當天需交回流通櫃檯 ; 若當天未能交回,需交罰款每天MOP$50 ;
3. 交還手提電腦前, 需把儲存在電腦的文件刪除 ;
4. 若遺失手提電腦,需按手提電腦及其附有的軟件的原價賠償,並需繳交行政費MOP$100。
十八. 儲物櫃使用規則
1. 圖書館內設有8個儲物櫃可供使用;
2. 使用原則為先到先得;
3. 儲物櫃的鑰匙可在圖書館流通櫃檯登記借用,當天需交回流通處;若當天未能交回,需交罰款每天MOP$5;
4. 若遺失鑰匙,需繳交換鎖費用及行政費MOP$100。
十九. 預約數據庫培訓服務
學生人數達5人或以上,學生可以到圖書館網站的「圖書館服務平台」或電郵圖書館預約指定數據庫培訓。